据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延长至2023年底 三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延长至2023年底]()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我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购置税减免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减免金额=10%*[发票价/(1+增值税率13%)],根据上述公式,消费者购买市面上主流的新能源车型可享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优惠。
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延续,有利于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的增长。此前,乘联会将其对2022年国内新能源整体车市销量预期提高至650万辆。
此次,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是自2014年我国首次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后,第三次延续实施这项优惠政策,预计免征车购税1000亿元。
2014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对进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实施免征购置税优惠政策,该政策最初计划于2017年底到期。随后,由于市场反响积极,为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相关部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将该政策延续至2020年末;2020年3月,为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再被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